
3月5日上午9時,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開幕,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其任期內的第二次政府工作報告。
談及2015年的價格改革時,李克強強調,改革方向是發(fā)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,大幅縮減政府定價種類和項目,具備競爭條件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原則上都要放開。他還特意提及藥品和醫(yī)療衛(wèi)生服務價格改革:"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,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務收費定價權。"李克強同時表示,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,推進農業(yè)水價改革,健全節(jié)能環(huán)保價格政策。完善資源性產品價格,全面實行居民階梯價格制度。同時必須加強價格監(jiān)管,規(guī)范市場秩序,確保低收入群眾基本生活。
據悉,取消藥品政府定價醞釀已久,始于2013年2月,歷經數論爭論之后,直到2014年8月,國家發(fā)改委才拿出了藥品價格管理改革方案,并在同年10月27日的全國物價局局長座談會上,討論了放開藥品最高零售限價的意見。10月30日,微信公眾號"賽柏藍"放出上述消息之后,圍繞著藥價改革的各種傳言、分析此起彼伏,但是基本上停留在猜想和理論分析的角度。
2014年11月25日,國家發(fā)改委向醫(yī)藥協(xié)會下發(fā)《征求意見稿》之后,藥價改革方案輪廓才基本清晰。根據《征求意見稿》,從2015年1月1日起,擬取消原政府制定的最高零售限價或出廠價格。國聯(lián)證券研報顯示,這就意味著,占據中國龐大藥品市場23%份額的政府定價產品,將由市場決定。初步估算,這將涉及2700余種藥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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